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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2017年,住房租赁市场元年呼啸而来!

发表于2017-02-08

2月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《央广财经评论》报道,广东省政府发文鼓励住房租赁,广东省政府官网日前发布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表示支持住房租赁消费,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,其中包括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,允许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、支持开发商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等等。此外,文件还提出要“落实税收优惠”,个人出租租房,月收入3万元以下,在2017年底之前可免征税,租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。


2016年6月,国务院厅就已印发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,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。《意见》中明确,到2020年,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、经营服务规范、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,也就是“鼓励住房租赁消费,实行购租并举”。至此,广东省率先在省级政府中,明确发文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的具体优惠措施。


按照广东省的文件,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。允许将在建、建成、库存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,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,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,调整后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。这意味着,商业用房比如公寓、厂房、写字楼等都可以改为租赁住房,并且水、电、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。如此一来,水、电、气的费用一下子降低不少。


《意见》还明确,完善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手续,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商业用房改建后的实际使用性质进行审批。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;加快培育和发展广东省住房租赁市场,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,到2018年,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、经营服务规范、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;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、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的原则,对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等。


鼓励住房租赁消费,在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庞大的市场需求下,住房租赁市场假房源多、交易不规范、服务跟不上等长期存在的痛点能否真正被消除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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